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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積金101教室
強積金「供」略﹕全面掌握供款須知

強積金計劃是香港僱員的退休保障制度,了解供款的基本要求和須知,確保僱主和僱員正確履行責任,為未來做好準備。
誰需要供款?
除了獲豁免人士外,所有年滿18歲但未滿65歲的全職或兼職僱員,不論工作時數多少或是否通過試用期,僱主必須在受僱首60日內為其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,暑期工也不例外。
自僱人士、臨時僱員也要參加?
是的,自僱人士只要符合上述的年齡規定,必須在成為自僱人士當日起計的60日內參加強積金計劃。至於飲食業以及建造業的「臨時僱員」(炒散),即使受僱不足60日,也須參加強積金計劃。
每月供款多少?
一般而言,僱員及僱主雙方需分別按僱員有關入息的5%作出供款,供款上限分別為HK$1,500#﹕
每月有關入息 | 僱主強制性供款 | 僱員強制性供款 |
低於HK$7,100 | 有關入息的5% | 無須供款 |
HK$7,100至HK$30,000 | 有關入息的5% |
有關入息的5% |
高於HK$30,000 | HK$1,500 | HK$1,500 |
僱主須以自身資金為僱員作出強制性供款,並在每個供款期(一般指糧期)從僱員的有關入息中扣除僱員的供款。
# 僱員及僱主雙方須分別向強積金帳戶作出僱員有關入息的5%的供款,供款金額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限制。就月薪僱員而言,現時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分別為HK$7,100及HK$30,000。
強積金供款計入那些入息?
- 包括:任何工資、薪金、假期津貼、費用、佣金、花紅、獎金、合約酬金、賞錢或津貼;
- 但不包括:《僱傭條例》下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。
以下人士可獲豁免參加強積金計劃﹕
- 家務僱員(如外籍傭工或家務助理);
- 自僱小販;
- 未滿18歲或已屆65歲的僱員及自僱人士;
- 受法定退休金計劃或公積金計劃保障的人士(如公務員或津貼及補助學校的教員);
- 獲發強積金豁免證明書的職業退休計劃的成員;
- 獲准根據《入境條例》第11條來港工作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士﹕
- 獲准留港不超過13個月
- 為某個香港以外地方的退休計劃成員
- 駐港歐洲聯盟屬下歐洲委員會辦事處的僱員。
發表日期: 2025-02-23
更新日期: 2025-03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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